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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0 17:29:56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
四、资格审查
(一)报考西北师范大学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部)审查。在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由相关学院再次审查。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二)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西北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任何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报考美术学院第四单元素描科目(501)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8日08:30在我校美术学院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务必于2020年12月27日下午到我校美术学院报到。
(三)初试时间: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四)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1.教育学、历史学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会计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2.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1)、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历史学基础(313)、经济类综合能力(396)、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可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下载。
(五)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等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并按时参加考试。
(六)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
六、复试、体检、调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甘肃省属于二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省市招生计划在该省市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上线人数要求规则为:考生总分跟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的相对偏差,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定,复试科目名称及考试大纲请查阅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其它事宜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四)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将要求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各学院招生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原则上要求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0%(不包括士兵计划、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管理办法。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课程(笔试);跨专业考生由学院认定后加试两门课程(笔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
(九)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七、录取
(一)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建议全日制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不含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招网报名报考类别选择定向)。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按照三方协议书规定就业且不转档案、户口等;非定向就业(不签协议书)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部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学一周内)转入我校,档案未转入者,后果自负。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制、学费、住宿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社会工作、本硕一体生(推免)专业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二)学费
1.全日制普通学费8000元/年(艺术硕士12000元/年)。
2.非全日制学费
(1)金融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16000元/年。
(2)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13000元/年。
(3)翻译硕士:12000元/年。
(4)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及其他新增学位类别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三)住宿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愿选择住宿,住宿地点为一般为新校区。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九、奖助学金情况
我校具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硕师计划除外),并在规定时间内正常报到注册入学后,享受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奖励3万元,硕士奖励2万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每年2.3万元,硕士每年0.6万元,还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李政道奖学金、李秉德教育基金、研究生模范干部奖等,在读研究生可根据相应奖学金评定细则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校予以奖励。同时学校还设立了部分研究生 “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锻炼机会。2020年学校拟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共计6000万元。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事项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学生档案调入单位为录取所在学院、时间为录取当年开学前,其他时间一律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档案转接。
(三)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2021年9月前有效,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nwnu.edu.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不提供自命题科目真 题。
招生单位名称:西北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36
招生负责部门:研究生院招生部(行政2号楼218室)
招生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政邮编:730070
联系人:史海山 洪小斌 陶冰清 联系电话:0931—7971932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报考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
原标题:西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jsy.nwnu.edu.cn/2020/0907/c2713a14772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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