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8-11-12 16:58:50 来源:四川中公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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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复试
确认接受我校复试的推免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形式由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基础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是否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推荐院校教务处盖章有效),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5.录取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校内各招生单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进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与国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发放。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学费标准与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相同。
2.奖助学金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一等新生奖学金(学术学位9000元,职业学位12000元);同时给予5000-10000元的科研创新基金;第二、三学年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的规定予以资助。
3.其他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凭票报销复试往返交通费。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2769448;
监察处电话:023-62769741
招办邮箱:yjszs@ctbu.edu.cn
网 址:http://grs.ctbu.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厚德楼7005室
邮 编:400067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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