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调剂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受 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 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网 址:https://yz.chsi.com.cn/yztj )进行,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和现场 调剂申请。调剂政策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我 校研究生处网站有关公告。
十、体检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进行体检,我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2.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 行通知。
十一、录取
1.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 关招生政策规定及云南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 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 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 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 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 向就业合同(协议)。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入学资格、身 份信息、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奖助政策
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十三、毕业就业
1.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必 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学位 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2.定向就业的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按本人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其他事项
1. 我校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开展招生宣传、辅导培
训、复试调剂等,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和通知。 3.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4.本招生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大理大学。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679
联系部门:大理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杨老师
地 址: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古城弘圣路 2 号 邮 编:671003
E-mail:dldxyjsc@163.com 联系电话:0872-2219937 详情可查询以下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http://yjsc.dali.edu.cn/yjsh/
原标题:大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jsc.dali.edu.cn/yjsh/content.asp?id=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