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
(三)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四)导师姓名前加“★”为外单位在我校的兼职导师。
第十三条 招生信息的说明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报物价局审核批准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马克思主义中国研究:7200元/生/年;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7200元/生/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3000元/生/年;其它专业一律为8000元/生/年。
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请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初试成绩在网上公布,不再另寄成绩通知书。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将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研究生院网址:https://www.cdutcm.edu.cn/yjsy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28-87786551
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第十四条 奖学金说明
我校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每年可获6000元国家助学金。成绩优秀者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00元/生/年、三等奖6000元/生/年),另可申请企业奖学金等。
单独考试的规定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授予硕士学位的部份学科、专业可对少数优秀的在职人员进行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生。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
以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招生专业为准。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同时满足)
(一)须满足统招生所有报考条件。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即2020年7 月以前毕业参加工作),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且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三)工作业绩显著,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曾在解决临床和科研的实际问题中作出贡献;高校教师获院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从事管理工作作出较好成绩或已成为骨干。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详见国家统一报名时间安排,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流程同统考考生。
现场确认时间:详见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考试报名点公告。
网报及现场确认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考试报名点。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照相、缴费并核对本人网报信息。
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报后须持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定向培养”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我校十二桥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2023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信息确认。
第十九条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与统招生考试科目相同。具体考试科目详见统招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条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相同(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309201108219907.pdf
附件2:各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202309201109540596.pdf
原标题:2024年成都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统招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yjs.cdutcm.edu.cn/zsgz/sszs/content_95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