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2024考研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9-20 13:31:30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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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
这里是指截止报名时还没有取得本科毕业证,但预计在研究生入学前可以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本科生。
1.身份证扫描件;
2.自考准考证;
3.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4.专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国(境)外学历学位考生:
1.身份证扫描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
学历(学籍)校验没有通过的原因,常见的有:毕业时间不正确;毕业学校名称不正确;毕业证书号录入错误等,请各位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自己填写的学历(学籍)信息与学信网上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如果各项信息都正确,校验仍然未能通过,请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果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是因为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还需要将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一并扫描。
注意提交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务必在有效期内。
第十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四章 初 试
第十一条 初试由全国统一组织,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
第五章 复 试
第十二条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第十三条 复试资格
1.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 符合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的推荐免试生。
3. 对报考期间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复试报到前务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第十四条 复试时间
全国统考生一般在2024年的3-4月份进行,推免生一般在2023年的9-10月进行,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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