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9-09-09 14:06:43 来源:四川中公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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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注意事项:
1.未能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一)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0年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和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四)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七、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职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我校复试时对职业课程进行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
八、调剂
我校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而定。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通知,届时考生可“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好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好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四)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职业素质、健康状况等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费与资助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日制学术型学费每年8000元,日制职业型每年7000元,非日制学费标准在未得到省物价局批准前按日制收费标准执行,批复后执行新标准。
学校为了**研究生的生活学习,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年·人,符合条件研究生可依据学校有关文件提出申请参加评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6000元/年·人,年按10个月发放)、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10000元)、老生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年·人、二等6000元/年·人、三等4000元/年·人,符合条件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及“三助一辅”岗位。非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按照当前河北省有关政策,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申请享受“三减一免”资助政策,其他困难学生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十二、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主页:http://www.hebiace.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行政楼A515室,欢迎广大考生来函来访。
通信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75000 联系人:南老师 联系电话:0313-4187718
各学院联系方式: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馆320 刘老师 0313-4187723
建筑与艺术学院 主教学楼712 董老师 0313-4187722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能环馆B303 杨老师 0313-4187926
能源工程学院 能环馆B307 牛老师 0313-4187742
信息工程学院 实验楼A209东 王老师 0313-4187812
经济管理学院 行政楼B406西 肖老师 0313-4187786
原链接:http://wwt.hebiace.edu.cn/col8/col23/col2321/col2324/col2385/article.htm1?artid=2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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