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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5 11:31:44 来源:西南科技大学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校审查。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无误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信息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按报考点公告的时间和方式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1.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确认地点、方式、程序由报考点确定和公布。
2.考生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 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四条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英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5个专业学位类别下设不同方向的,将由招生学院分别在该类别下分方向进行复试和拟录取。
第十五条 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第十七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MBA与MPA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第二十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位标准,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七章 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上述学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
|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 哲、教、文、法、经、管、史学科 | 7200元/生.年 |
| 其余学科 | 8000元/生.年 | |
|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 金融硕士 | 7200元/生.年 |
| 法律硕士 | 9000元/生.年 | |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7200元/生.年 | |
| 翻译硕士 | 10000元/生.年 | |
| 工程硕士 | 8000元/生.年 | |
| 农业硕士 | 8000元/生.年 | |
| 工商管理硕士 | 58000元/生 | |
| 公共管理硕士 | 39000元/生 | |
| 研究生住宿费 | 1200元/生.年 | |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助学金:
| 类型 | 金额 | 备注 |
| 硕士研究生 优秀新生奖 |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 5000元/生 |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
|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生·年 | 覆盖面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确定,学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
| 学校助学金 | 4200元/生·年(文史) 5000元/生·年(理工) |
|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生 |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学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10000元/生 |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
| 二等8000元/生 | ||
| 三等6000元/生 | ||
|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 |
10000元/生 |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
|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提名奖 |
5000元/生 | |
| 研究生助管 | 200-500元/生·月不等 | 具体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每月考核情况确定 |
| 研究生助教 | 不超过3000元/生·学期 | 助教津贴不超过课程总课酬30%,由教务处和用人单位根据学期考核情况确定 |
| 研究生助研 | 最高12000元/生 |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由导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
| 研究生联合 培养助学金 |
东莞市人民政府联合培养基地:1500元/月,报销往返差旅费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
为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学校设立有“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理工类:﹤5000元/项;文科类:﹤2000元/项)、在读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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