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第三条 我校 2026 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62人,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均包含 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人数及各专业报考情况作 适当调整,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国家“推免服务系 统 ”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推免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最终推免生录取人数。我 校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码上查看更多历年初复试试题
第四条 我校预计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 25 人,除部分协同育人基地招生专业外, 其余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均可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 专项硕士研究生的协同育人基地详见附件。录取时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该 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五条 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不建议报考需要做化学实验的相关学科。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 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 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含雅思 IELTS≥6.0 、托福 TOEFL≥85 分等);
(2)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相近的本科核心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 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原件)。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 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 日语考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入学后改学英语。
第六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 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 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 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第四章 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第七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 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 组织考试等工作。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 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 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 合理确定)。
第八条 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 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 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 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 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 历(学籍)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报名 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 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规定要求报考专业志愿。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 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 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 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 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 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第九条 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 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 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我校以下几类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按下述 要求将相关材料(须注明姓名、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寄(送)达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因未能按时提供 相关材料造成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2.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应提供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报考相关专业本科核心课程成绩单(原 件)。
5. 日语考生应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第五章 准考证打印
第十一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六章 初试
第十二条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 间为准,初试科目三门或四门,每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 《准考证》。
12 月 20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 月 20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1 日下午 业务课二
第十三条 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203 日语、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命 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它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中:
1. 611 药学基础综合、616 生物医学工程基础综合和349 药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三 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 300 分,每门课程占 100 分,题型不限。
2. 612 中药学综合和 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为中药学、中药分析、中药化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 分为 300 分,每门课程占 100 分,考试内容倾向基础内容,题型不限。
3. 615 药剂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四门课程 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 300 分。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每门课程占 60 分,题型不限;药剂学(含 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 占 120 分,题型不限。
第七章 复试、调剂与录取
第十四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 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制订,复试时间一 般在 2026 年 3-4 月进行,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要求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为准。以本科同 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无机化学和药用植物学两门本科主干 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采用英语 复试。
第十六条 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 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我校研究生教育网 公布。我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生接收公告,接收调剂生的具 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符合我校规定的其它调剂条件。
具体调剂要求以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发布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为准。
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 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 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招考委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 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 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第二十条“非定向就业 ”考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定 向就业 ”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 通知书。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 的就业方式。
第二十一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国家承 认的国(境) 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 资格无效。
第八章 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
第二十三条 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暂为:8000 元/生/学年,具体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奖助政策
我校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专项奖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 同时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三助一辅 ”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其他专项资助,最终奖助学金 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国家及学校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 奖励对象 |
奖项名称 |
金额 |
全日制博士
研究生 |
国家奖学金 |
30000 元/人/年 |
| 直博生奖学金(推荐免试(直博生)) |
10000 元/人/年 |
博士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 国家助学金 |
25000 元/人/年 |
| 专项奖助学金 |
2000 元/人-20000 元/人 |
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 |
国家奖学金 |
20000 元/人/年 |
| 推免生奖学金(推荐免试) |
10000 元/人/年 |
在校生硕士学业奖学金(全国统考) |
特等:10000 元/人/年 |
| 一等:8000 元/人/年 |
| 二等:4000 元/人/年 |
| 国家助学金 |
6000 元/人/年 |
| |
专项奖助学金 |
2000 元/人-20000 元/人 |
沈阳药科大学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