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1.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有16个一级学科、 19个专业学位。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见赣南师范大学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拟招生计划为1042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其中,全日制988人,非全日制54人;学术学位研究生305人,专业学位研究生737人。
3.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考时 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依据,综合考 虑一志愿上线情况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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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 上人员(毕业后到 202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 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 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符合( 一)中的各项要求。
(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符合( 一)中的各项要求。
(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符合( 一)中 1.2.3.的要求。
(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 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 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 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 三)我校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 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 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 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 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 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 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 合理确定)。
( 一)网上报名要求
1.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 的时间为准。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 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 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 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 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 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 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 网 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 内( 2025 年 11 月 8 日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将学 历( 学 籍 )认 证 报 告 电 子版 发 我 校研 究生 招生 指 定 邮 箱 (yjsy@gnnu.edu.cn)。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 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 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 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 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 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 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 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
(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 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 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 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 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 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 息。
( 三)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如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 符,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向公安机 关报案。
四、初试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 时间为准。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 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 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试。
五、复试
1.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复试及调剂分数基本要求和政策。“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 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根据报考情 况自主划定。我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2.复试前,我校将在网上公布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一志愿考 生名单;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以我校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发送的 复试通知为准。
3.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或面试、综合面 试。复试录取详细要求详见我校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届 时可登录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4.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 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报考旅游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思想政治 理论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复试报到时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 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 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 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的,取消复试和 录取资格。
六、录取
1.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 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江西省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 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 合成绩的权重不低于 5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 节,我校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 以录取花名册、 录取登记表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
4.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应按照要 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 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 等后果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 2026 年 9 月 1 日,下同)须取得 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 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6.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入学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 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 的条件、期限以及办理流程详见《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 办法》。
七、学习方式
研究生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在学 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学习 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 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会计同时招收全日 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旅游管理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 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
2 至 5 年。
九、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核准,我校 2026 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学术学位研究生 0.8 万元/人 ·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 0451)研究生 0.8 万元/人 ·年, 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2 万元/人 ·年。
十、奖助办法
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研究生奖 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南海奋进”奖 学金等各类社会奖学金、研究生“ 三助”津贴、研究生培养业务 费等各类奖助学金。
各类奖学金奖励办法及标准根据录取当年上级部门和学校 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退役士兵资助按照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政策执 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一、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 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 者,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 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 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 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至学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 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 究生人事档案在入学前须转至学校。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 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十二、住宿安排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在蓉江校区学生公寓住宿, 住宿费为 1000 元/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暑期教学期间可 安排在蓉江校区学生公寓住宿,住宿费为 100 元/月。
十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江西省农业科学院是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单位,其与我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计划列入我校硕 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招生、学籍、学位管理等相关工作由我校 负责。具体培养、学生管理等相关事宜根据联合培养协议具体协 商确定。
2.我校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 须及时登录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 出售参考书。
4.学校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文件不符,以国家文 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18 电话:0797-8393666
联 系 人:黄老师、朱老师 邮政编码:341000
邮箱:yjsy@gnnu.edu.cn
网址:https://yjs.gnnu.edu.cn/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 赣南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逸夫楼(北 )103 室( 11 教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