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2100名天津科技大学2026考研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5-10-04 13:41:01 来源: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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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初试
(一)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无考试时长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二)考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损失。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招生学院网站查询下载。
七、复试、调剂及录取
(一)复试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2.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具体复试形式,具体见我校当年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我校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我校不做破格复试。
5.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各学院也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备注”栏相关说明。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备注”栏相关说明。加试方式为笔试。如“备注”栏中无专门说明,相应学科专业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不需要加试。
(二)调剂
1.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2.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和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咨询渠道等信息,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三)录取
1.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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