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考研推免招生复试录取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2 14:03:06 来源:云南中医药大学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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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复试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布。
2.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组工作各项规定,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的具体办法和行为规范。
3.负责召开学位点复试组会议,对学位点复试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4.初步选定考生申请调剂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通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审查复试考生资格。
5.负责复试的命题、测试和评分。
6.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7.确定每一批次待录取名单,经各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各学院向考生公示复试结果及待录取名单。
8.负责组织考生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
9.审核所有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排名、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负责将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
10.每一批次考生复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1.负责待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四)院级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简称“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由各学院党组织负责人或纪委书记担任,人员不得与学院研招工作小组人员重复。监督工作小组名单须经研究生处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备案。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简称“复试组”)
各学院按照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的原则确定学位点复试组成员名单,复试组考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秘书1人,名单不对外公开,并需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名单复试组面试考官原则上以硕士生导师为主,若导师不够,可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相关学科骨干人员参加,复试组成员按相关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复试组在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及研招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现场独立打分,评分前可召开小组会议,研究考察评价意见。
三、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是对推免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是录取推免生的重要和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确定复试人选
1.参加复试的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推免生最终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二)组织考生复试
1.审查复试推免生资格
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查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推免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上需有学生信息和每学期注册情况)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5)《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6)《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7)《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
(8)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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