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9-10-12 10:10:42 来源:四川中公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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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职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好等学校招生考试、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好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好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好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8.考试科目及代码
艺术学理论1301;音乐与舞蹈学1302;戏剧与影视学1303;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
业务课一711;业务课二511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待定,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天津市好招办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音乐学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职业考试费用和照相)。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职业考试费用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资格审查
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编制准考证号。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九、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2019年12月21日进行考试,其他各科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请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命题。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按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考试在本院进行;
(2)复试条件:我院根据教育部对考生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成绩,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考试科目:以简章附件一公布内容为准;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
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职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并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乐器种类不限,学院不
负责安排伴奏人员);
2.职业考试时请带本人创作作品、论著或音乐会节目单等,供评委参阅;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携带准考证到我院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
4.职业及文化考试均在我院进行,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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