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名族地区,填报考生身份为下列任一类:
①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好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
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现场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不按“定向”方式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
注: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尤其注意考生本人联系方式保持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事关个人的招生重要资料邮寄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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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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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试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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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试
复试时间:拟安排在2020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复试名单及安排。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含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相关事项:
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贵阳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办法》。
2.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在复试前,我校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职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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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2020年5月上旬。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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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学费、奖助
(一)学制: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3年,成绩优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未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可根据情况延长修业时间1-2年。
(二)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 攻读类型 |
职业类型 |
学费标准 |
| 日制 |
学术学位(哲学) |
6500元/生·学年 |
| 日制 |
职业学位(生物与医药) |
10000元/生·学年 |
(三)奖助:学校对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具体如下:
1.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3.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有关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处网站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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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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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情况
(一)校区情况: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
(二)住宿情况:住宿费用标准可查看我校网站,具体安排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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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一)为吸引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增加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或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日制考生,学校根据《优秀本科生报考贵阳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2020年)》进行奖励。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0年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执行,本章程说明若与国家2020年招生文件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四)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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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976
地 址:贵阳市见龙洞路103号贵阳学院
邮 编:550005
联系部门:贵阳市见龙洞路103号贵阳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息楼5楼)
联系人:金敏老师(贵阳学院研招办)
联系电话:0851-85509720
mail:gyuyj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