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推免条件流程
发布日期:2022-09-22 10:33:20 来源: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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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审与复试
1.我校各招生单位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
2.本年度推免生接收工作由我校各招生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自主确定复试方式;申请人须按报考招生院系的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按时参加复试。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
由我校各招生院系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4.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 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复试形式由各招生院系确定。各招生院系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交招生院系存档。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须根据各招生院系的具体要求提供。
四、待录取与公示
1.我校各招生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相关招生院系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我校各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我校相关招生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我校相关招生院系有权撤销待录取。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
3.2022 年 10 月 20 日前,我校各招生院系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我校相关招生院系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校相关招生院系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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